2020年7月1日 星期三

捐款人資訊公開原則

公告:
親愛的捐款人,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,除捐贈者事先表示反對外,本家需主動公開捐贈者姓名及金額,如不同意公開,請於捐款(或捐物)時勾選或註明「不同意捐贈姓名公開揭露」,以利後續作業進行。選擇不公開之捐款人,本家將以「善心人士」方式揭露。未勾選或加注聲明之捐款人,本家於109/08/01起將依照法條規定「全名揭露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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